跨境合规大讲堂

  • 【2026年2月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338 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八届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 长 刘小明2026年2月5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根据《海南

    2026-04-12 admin

  • 关于跨境电商进口个人消费额度查询方式

    关于跨境电商进口个人消费额度查询方式跨境电商进口个人消费额度查询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掌上海关”APP查询下载并登录“掌上海关”APP,进入首页后选择“跨境电商个人消费信息”应用。完成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后,可查看本年度已消费额度、可用额度及消费明细。2.通过“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查询在微信中搜索“掌上海关”小程序,登录后点击“跨境电商个人消费信息”模块。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查看个人消费额

    2026-04-12 admin

  • 【2023年11月3日】关于进一步规范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6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关通过电子账册(以下简称账册)对综合保税区内保税货物、监管年限内的自用设备等的进、出、转、存和耗用情况进行管理,凭保税核注清单核注账册。 根据综合保税

    2026-04-12 admin

  • 【2023年3月18日】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

    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25号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提升离岛旅客购物体验,现就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公告如下: 一、增加“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

    2026-04-12 admin

  • 【202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56号公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

    2026-04-11 admin

  • 【2023年1月30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

    2026-04-11 admin

  • 【2018年11月29日】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2026-04-11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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